| 陳伯銓 0921565247 |
家裡有陽臺權狀卻沒有?「這種情況」可補登 專家揭辦理關鍵 |
家裡明明有陽臺,建物權狀上卻找不到陽臺面積?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提醒,部分早期興建的建物可能存在「陽臺未登記」情形,只要符合相關規定,民眾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辦陽臺補測繪、補登,讓權狀記載與建物實際狀況更為一致。 中和地政事務所表示,民國71年8月12日內政部訂定《建物測量辦法》後,「陽臺」才被明確規定可作為附屬建物辦理測量登記。因此,在此之前已完成建物登記、但陽臺尚未登記的老舊建物,若欲補辦登記,可先向地政事務所洽詢辦理方式。 中和、永和地區開發較早,區內部分住宅屋齡較高,早期建物可能出現實際存在陽臺,但權狀未記載面積的情況。對於這類建物,陳主任表示,民眾可先向地政事務所確認同棟建物其他樓層是否曾辦理陽臺補登,以及是否有可供援用的竣工平面圖。 若同棟建物過去均未辦理陽臺補登,則須向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申請相關資料,包括使用執照的竣工平面圖,且圖面須有「陽臺」字樣,另需取得位置配置圖及建物使用執照存根聯。 備妥資料後,民眾可填具建物測量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,並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及建物所有權狀正本,向地政事務所申辦陽臺補測繪及登記事宜。若屬頂樓建物,則另須申請屋頂平面圖。 中和地政指出,陽臺補登後,可使建物權狀記載內容更貼近實際建物狀況,除了有助於釐清產權面積,未來若涉及房屋交易、都市更新等事項,也能減少權狀與現況不一致所衍生的問題,進一步保障所有權人的權益。 此外,為提升產權保障,中和地政也提醒,民眾申辦陽臺補登時,可一併申請「住址隱匿」及「地籍異動即時通」服務。前者可降低個人住址資訊被公開的風險,後者則可在土地或建物發生登記異動時即時接獲通知,讓不動產產權管理更加完整。 中和地政事務所表示,早期建物是否符合陽臺補登條件,仍須依個案建物資料及相關法規認定,民眾若發現「房子明明有陽臺、權狀卻沒有記載」的情況,可先向地政事務所洽詢,確認是否具備補測繪、補登的條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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